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多洛莉丝勤勉而自律,第十宇宙里欣赏她这种作风的人多了去了。所以夜荒怎么就觉得他在意多洛莉丝了?这家伙是宇宙醋王吗?
他刚才都基本上等于说他喜欢夜荒了好吗?这位神明不是已经听懂了么?
“我从来没有对多洛莉丝动过心。”
即便此时风烛有些弄不明白夜荒在想什么,但他想了想后还是认真地解释了一下。
风烛虽然一向不怎么擅长感情方面的事情,然而做出决定后他从来不是那种犹犹豫豫、拖泥带水的类型。
所以他就这么更加直白地对夜荒说道:
“这些天里,我那个近似于幽闭恐惧症的症状基本已经消失了。当然,不是因为你那很可能只会起反效果的治愈方式,这只是因为你这个人的存在本身而已。”
不是因为我恐惧你,所以忽略了对幽闭环境的恐惧。只是因为我知道,过去的终究过去了而已。
你可以撕裂命运的洪流去迎接死亡,我也没懦弱到在过去的不甘中泥足深陷。
“……我知道。”
夜荒其实知道风烛对多洛莉丝并非那种感情,但他却还是在患得患失。
因为那个小崽子,实在是太温柔了。
“风烛,我从来都不觉得你会拉着北域陪葬。哪怕你空间装置里的东西随时都可以为北域献上一场烟花,我也依旧这么觉得。”
“小崽子,你根本没有恨过任何存在。”
夜荒猜到了风烛曾经的念头,但他很肯定哪怕真的到了那一步,风烛也不会付诸行动。
甚至于他顶多就是再次毁了他曾经待过的那座城堡而已。
因为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,这个小崽子实在是太温柔了。
这家伙看着徘徊在理智与疯狂的边缘,却比谁都有底线。即便是最惨的时候,他也从未真正不择手段过。
按更新进度排列,全网最全合集建议读文顺序:《小莎前传系列》→《梨花与海棠》→《学姐的雨露》→《小莎的夏天系列》...
沈思勤病死前,将所有的财产捐了出去,只求下辈子不当卷王,就当一条身体健康、面貌英俊的咸鱼。 要多咸就多咸。 然后他就穿书了,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男主的极品小弟沈二娃,人长得高大英俊,却胸无大志,在村里想着傍村长的闺女,男主做生意带着全家进城了他就想要傍男主合作者的闺女。 把人家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,沈二娃成功傍上白富美,并在害死小姑娘父亲死后吃了绝户,男主大义灭亲将他送进了监狱。 他如同打不死的小强,从小说第一章开始就给男主找麻烦,一直到番外几十年后出狱还能身体硬朗地凑到男主跟前被打脸。 生命力十分顽强!!! 沈思勤:“……”好像也不是不行。 后来沈思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,顺手捞走一只未来大佬。 1不黑原男女主。 2架空,轻松的年代文,没多少极品。 3前世卷王目前咸鱼小卖部老板美食家攻×腼腆聪慧男神受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=================书名:末世之炮灰的重生作者:大嘴巴为了小三的身份,她被男友推进丧尸群,死得惨烈,却不想重回到末世的前一年,这一次,为了活下去,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本文是篇有重生、有空间、有异能、有金手指、有报复情节的升级爽文,狗血的应该不多,喜欢你就收藏,不喜欢你就...
??先给大家避雷: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一点都不爽,细水长流说不上,裹脚布臭又长,不嫌弃的当段子看看。只借用大晋背景,婉拒考证第一次码字,感谢大家包容——————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易禾是个孤女,女扮男装二十几年,每天迈着一代佞臣的步伐,上朝气死陛下,下朝恶心百姓。为了避亲,还得佯装是个断袖。直到晋王殿下回京,陛下日日都......
奸臣他又美又癫[成长·逆袭参赛作品]作者:长生千叶文案倒贴贱受风华绝代权倾朝野,对穷小子渣攻死心塌地,一心将渣攻推上高位,谁料痴心错付,最终在新婚之夜被渣攻一剑穿心!坏消息,刘非穿书了,毫无意外的穿成了倒贴贱受好消息,死了就可以穿回去!甚好,不就是被捅一下么,刘非按照原剧情,新婚之夜顺理成章爬上喜床。月色昏昏,烛光摇曳,“渣攻”...
“申公豹是我的把兄弟!”“商纣王是我的老丈人!”“姜子牙是我的老父亲!”……大学毕业生姜林,在赶赴工作单位就职的途中,因车祸穿越至三千年前商末周初时期华夏民族的边陲之地。初到之时便指挥当地村民成功抵御鬼方抢粮马队的攻击,借此机会被推举为村落首领,开始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生产。此后因种种因缘际会,结识申公豹,二人称兄道弟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