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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寒风刮面,我一天大半时间在外面,耳朵手指全起了冻疮。这样的伤,其实最好是要到温暖干燥地方养,也不能捂,若是伤口出脓化水才最容易反复。
可我没办法,伤口外露难免吓到顾客,只好套进线手套里,唯有在夜里才露出来透透风。
我从未想过会在这样的境况下遇见宋书白。
他静坐在马车里,不知看了多久。
故人再相逢,我做了寡妇,当街抛头露面谋营生,他头戴白玉冠,前程无量。想来应该尴尬的是我,可视线交接刹那,他原本掀开的一角帘匆匆放下。
我没错过他眼里的躲闪。
我在原地顿了顿,哑然失笑。
何至于此啊,宋书白!
你怕我要缠着你不放么?
你我之前早恩断义绝了。
过了一个月,公爹终于肯见我。
他逗着窗外笼中的鸟,语气谈不上好:
「你吃尽苦头,无非是想拿回四井巷的铺子。都说商人重利,我瞧你,真是天生经商的料,死了相公,就连哭几日,做做样子都不肯的么?」
我垂着眼睛问:「哭能顶什么用?我答应过相公,以后要给他最好的。江家长房再无人敢欺。四井巷的铺子我不会白拿,日后挣了利,一并还给父亲。」
公爹沉思片刻,摇头道:「若要论世上的女子,你算是很有韧劲的,可是开门做生意,光有韧劲不够,你得足够圆滑,要能屈能伸,笑脸迎客,曲意逢迎。东西好不好是一回事,能不能哄得主顾高兴又是另一回事。你的性子太直,太韧,其实不是做生意的料。」
「这就是我来求父亲的第二件事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