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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枪杀案的案发地点,是一座立在城南伏龙山,富丽堂皇又阴气逼人的老宅子。
这栋宅子是民国时期洋人造的公馆,掩映在苍翠山林间,自带喷泉小花园,门窗是巴洛克风格,雕刻精美,但是数年无人打理,饱受风霜的侵袭,锈迹斑驳莫名添了些阴森恐怖的味道。这座宅子前一任户主是本市有名的大企业家,后来不知为何全家移民,宅子也没卖掉,这么大一栋公馆一直被废弃在山里,渐渐成了周围居民口中的“鬼屋”。
公馆估计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这般热闹,外面一圈围着警戒线,几名警员把守。护栏那儿站着一群学生,满脸惊恐抱团取暖,正是他们发现尸体报的警。此刻深更半夜,却有不少人鬼鬼祟祟蹲在公馆外面,何危扫一眼心里有数,是记者来了。
“人民警察为人民,人民也不能不让咱休息啊。”崇臻打个哈欠,一脸倦容,挑起警戒线。何危跟着进去,戴上塑胶手套,顺便递一副给他:“你这休息也休息得太彻底了吧?我十分钟才敲开你房门。”
“靠,我喝得比你多,睡得沉不是应该的?”
“谁把你灌醉?谁让你伤心流泪了?自己灌自己还喝那么带劲。”
“哎你这人就没意思了,懂不懂什么叫‘中年危机’?一看就是只知道查案没心没肺,白瞎了这么好看的脸。”
两人互怼着踏进公馆那扇对开大门,刚一进去,便有一阵阴风刮过,崇臻搓了搓胳膊:“别又是闹鬼的案子吧?最近我火点低,我奶奶说我容易遇见脏东西。”
何危抬头观察地形,公馆分为上下两层,客厅相当大,左右两边各有一条长而宽的螺旋楼梯通往二楼,这格局像极了电视剧里常看到的豪门别墅。不论是从鎏金栏杆还是屋内精美的装饰雕刻,足以可见这座公馆当年的奢华豪美,只可惜如今已物是人非,荣光不再,入眼之处皆是一副破败景象。
崇臻左右张望,惊叹:“嚯,这厅是不是比你们家的还大?都够开大会了!”
“何止是大会,追悼会都够了。”何危在楼下环顾一圈,现堪同事还没到齐,郑幼清和云晓晓都不在现场,杜阮岚带着小徒弟罗应每次都冲在最前面,他们在客厅中央,已经开始做初步尸检。
小陈蹲在地板上提取鞋印,崇臻一低头:“哎哟,怎么踩得跟万人坑似的,还能分的出谁对谁了?”
“这个现场是那些来探险的学生发现的,从门口进来的印子还算清晰,到了这儿,估计看见尸体了,好家伙,吓得乱跑乱蹿,专门考验我们痕检业务能力。”小陈叹气,“不少都叠在一起,干脆全部弄回去慢慢分得了。石头,拿塑料膜来!要大块的!”
难怪这些学生没事做跑到荒郊野外,原来是探险来着。只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,刚进来就撞见一具尸体,恐怕这辈子都不敢再玩什么鬼屋探险密室逃脱了。
崇臻打着手电在楼下房间搜查,何危走到陈尸处,向下掸一眼,一张极其好看的脸映入眼中。
这是一个年轻男人,笔直躺在地板上,尸体周围散落着喷溅状血迹,身下还有一摊血泊。他的双眼紧闭着,五官深刻俊美,从鼻梁到下颚的每一个角度都无可挑剔,像是上帝精心雕刻的杰作。如此精致夺目的长相,若是睁开双眼,必然会将众人的视线吸过去,哪怕此刻面色灰白毫无生气的躺在那里,也有一种凄凉颓废之美。
见过那么多尸体,何危心里冒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古怪感:英年早逝,真是可惜。
“岚姐,什么情况?”
“尸僵高度强盛,角膜中度混浊勉强透视瞳孔,指压尸斑还有部分可褪色,初步推测死亡时间在24小时之内。”杜阮岚拨开男子染血的衬衫,露出一个血洞,“左胸口有一个约7毫米左右的圆形创,创口周围有微红色冲撞轮,孔洞内缘还有黑色擦拭圈,全身只有一个弹孔,看样子是被一枪毙命的。而且他是被人摆得这么整齐的,周围的喷溅状血迹也有点奇怪,等下让人测一下现场的血液反应,确定一下这儿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。”
“枪法这么好?行内人啊。”何危蹲下来,观察着创口,“这个大小哪种枪都有可能造成,64、77、54,都有可能。弹头和弹壳有找到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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